浙江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管理的副厅级机构,成立于2024年1月26日。该局主要负责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和大数据资源管理等工作。以下是关于该局的一些基本信息、职能和最新动态:

基本信息 成立时间:2024年1月26日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体育场路487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夏令时:8:3012:00,14:3018:00) 联系方式: 公开电话:057187052651 邮政编码:310007

职能浙江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的主要职能包括:1. 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负责统筹管理、指导推进、监督考核公共数据开放、利用相关工作。2. 公共数据管理:组织审核省级受限开放类数据申请,指导、监督设区市公共数据主管部门的工作。3. 制定大数据战略:研究制定全省的大数据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推动数据产业发展。4. 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推进数据要素基础制度建设和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和条例。

最新动态1. 数字浙江建设:浙江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致力于推进数字浙江建设,打造“掌上办事之省”“掌上办公之省”“掌上治理之省”,以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赋能经济社会发展。2. 公共数据开放与利用:截至目前,浙江省级公共数据平台已归集省级公共数据800多亿条,共享调用700多亿次,开放数据集近2万个,推动公共数据的开发利用。3. 数据知识产权生态建设:浙江省联合21个省市启动数据知识产权生态建设活动,受理数据知识产权申请28610件,登记公告14104件,进一步促进数据要素创新和流通运用。

浙江省大数据管理局: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大数据已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浙江省作为我国经济大省,高度重视大数据产业的发展,浙江省大数据管理局应运而生,成为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

一、浙江省大数据管理局的成立背景

近年来,浙江省积极布局大数据产业,将其作为转型升级的重要战略。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数据资源分散、数据共享困难、数据安全保障等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浙江省于2017年正式成立大数据管理局,负责统筹协调全省大数据产业发展,推动数据资源整合和共享。

二、浙江省大数据管理局的主要职责

浙江省大数据管理局的主要职责包括:

制定全省大数据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

统筹协调全省数据资源整合和共享,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建设;

加强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数据安全保障能力;

推动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培育新动能;

组织开展大数据相关培训、交流和推广活动。

三、浙江省大数据管理局的发展成果

自成立以来,浙江省大数据管理局在推动数字经济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

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取得突破。浙江省已建成全省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数据资源的互联互通和共享共用;

大数据产业快速发展。浙江省大数据产业规模逐年扩大,已成为全国大数据产业的重要集聚地;

数据安全保障能力不断提升。浙江省加强数据安全监管,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有效保障了数据安全;

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浙江省大力推进大数据与制造业、农业、服务业等领域的深度融合,培育了一批具有竞争力的数字经济新业态。

四、浙江省大数据管理局的未来展望

面对未来,浙江省大数据管理局将继续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推动数字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

深化数据资源整合共享。进一步优化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动更多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

加快大数据产业创新。支持大数据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

提升数据安全保障能力。加强数据安全监管,建立健全数据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保障数据安全;

推动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大数据在制造业、农业、服务业等领域的应用,培育更多数字经济新业态。

浙江省大数据管理局作为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将继续发挥积极作用,为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动力。在未来的发展中,浙江省大数据管理局将不断优化职能,提升服务能力,为浙江省数字经济发展贡献力量。